沈阳网讯(记者 万家祥)6月24日上午,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局长闫石向新闻界通报2011年上半年沈阳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时,介绍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注重源头治理,实施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重点抓好农产品、畜产品、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基地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实时抽检,饲养畜禽免疫率达到100%;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检出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合格率98%以上;大中型商场、超市预包装食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依法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评议考核奖惩制度。二是完善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等各项制度。三是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以与百姓生活最密切的农(畜)产品为重点,逐步形成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追溯体系。
完善三个体系,全面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一是完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健全风险因素的信息采集和报告网络系统,充实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计划。二是完善信息通报网络体系,启用沈阳食品安全信息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三是完善事故应急处置体系,落实食品安全问责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
强化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全民素质
一是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知识宣传讲座,不断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由市委组织部、市食安委、市行政学院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班,对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三是举办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诚信自律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健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食品安全问责制度
一是定期考核食品安全工作并通报完成情况。二是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考核,由市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等部门分别与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三是严格实施问责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多次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巩固整治成果,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十项行动,加大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惩处力度,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二是继续开展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售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三是组织开展"迎全运,保安全,创示范"百家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培养和扶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带动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食品行业自身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四是成立"十二运"沈阳赛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全力做好全运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