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昨日是市检察院举行第七个"检察开放日".记者获悉,6月14日,黔江区检察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对贩卖销售病死猪肉的嫌疑人冉某、卿某、管某批准逮捕。
据介绍,冉某是黔江一名生猪养殖户。今年5月9日早晨7点,冉某发现自家饲养的7头生猪莫名死亡。为减少经济损失,冉某委托卿某帮忙联系肉贩。卿某找到管某,管某愿以1000元的价格,收购这7头病死猪。
事后,管某在一农户家中,对这7头病死猪行初加工:刨除高度腐烂的猪肉,去除内脏,得到约700公斤的变质猪肉。管某事后供称,他准备将这批猪肉加工成腊肉贩卖。据估算,这批问题猪肉如加工成腊肉,总共可卖6000多元现金,利润翻了几倍。
据悉,5月9日下午,管某将病死猪肉准备运到黔江城内,路经黔州桥时被警方和当地畜牧局执法人员抓获。被查获时,这批猪肉颜色已变紫发黑,并伴有腐臭味。经鉴定,这批猪肉中含有对人畜有害的沙门氏杆菌致病性微生物,确诊为病死猪肉,检疫不合格,不能食用。
另外,市检察院通报了我市上半年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最新情况---今年1至5月,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批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1件24人,下一步将严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
记者 范永松 实习生 李颖 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