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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非法添加检查“升级” 化妆品入列

   日期:2011-06-2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77    

    新报讯【记者 任悦 李海燕】本市在已开展的关于非法食品添加问题的专项检查工作基础上,对检查力度和范围"升级",进一步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和治理虚假广告宣传专项检查。特别是宣称改善睡眠、减肥等功能的保健食品以及号称具有美白、去痘、去皱、抗衰老功能的护肤产品,都是针对性抽验对象。

    范围 对辖区内全部相关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各监管单位(部门)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全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委托加工、原料辅料购入使用、生产工艺流程等,要对企业生产加工中可能出现的非法添加行为进行排查。对无法找到的企业,要协调工商管理部门确认企业存续情况,并固定相关证据。对停止生产的企业,应要求企业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登记库存产品。同时,加强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化妆品批发市场和药品经营企业、商场、超市等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重点 美白抗衰老护肤产品重点检查

    加大对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抽验力度。要重点加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的抽验力度。重点对宣称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宣称美白、去痘、去皱、抗衰老功能的护肤产品,去斑、育发、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洗浴类产品化妆品等可疑产品进行针对性抽验。对于涉嫌非法添加和冒用批准文号的举报投诉,各监管单位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对需要协查的,应及时向文号持有人和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查;需要通过市局协查的,应及时报稽查处协查。

    处罚 生产非法添加产品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照

    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照规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票索证、票据保留不完备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含非法添加物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生产非法添加产品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照,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一律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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