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柳
近年来,毒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塑化剂等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出现。根据卫生部公布的信息,2010年卫生部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事件报告220起,中毒7383人,死亡184人,涉及10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7起。
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关键在于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记者认为,这其中,建立食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在国外,目前食品保险的发展已比较成熟,在欧美市场已经是一种被普遍接受的保险,在某些地区,甚至是否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已成为食品是否合格的标志之一。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人为引起的,属于道德风险,风险管理难度比较大,风险很难控制。而且,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事故,损失巨大,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食品保险属于高风险的业务。
正因为所承担的风险较高,因此,保险公司对食品生产厂商的生产标准和操作程序要求非常严格。据介绍,保险公司对于食品加工企业提交的保险购买申请,有着严格的审核程序,对食品企业的安全认证体系非常健全,与行政性食品安全检查体系相比较,保险公司更看重食品企业在原料采购、生产、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国际规范,如HACCP、ISO、FDA标准等等,特别是可能对公众造成危害的细节,更是核保把关的重点。
可见将保险引入食品行业,一方面可以帮助食品行业转化风险;另一方面出于降低保费这样的经济利益考虑,食品企业会更加注重食品生产的质量与安全,这也从侧面维护了食品市场的正常运作,并鼓励食品产业逐步走向自律。
目前国内多家保险公司已推出了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污染综合保险以及餐饮业综合保险等多款食品保险类产品。但遗憾的是,投保率并不高,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不足10%,食品污染综合保险反响平平, “即便有签单,也属于个别签单”,业内人士透露说。
保险公司严格承保,将一部分不合格食品企业拒之门外,这是实情,也符合风险管理的原则。
究其根本,偏低的投保率与食品企业的保险意识淡薄有关。我国大多数食品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常抱着侥幸心理,一般不会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或食品污染综合保险等相关产品。再加上很多食品企业缺乏对保险保障功能的认识,没有意识到通过保险这种手段,可以分散和转移生产经营中的风险。消费者也缺乏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导致食品企业没有投保压力。
在记者看来,为了更好地推动食品保险产品的发展、发挥保险机制在食品行业的功效,一方面,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食品污染是一个社会问题,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要靠国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有保险公司明确表示,只有在法律环境较好的情况下,才会考虑推出食品保险相关产品。另一方面,在食品企业中加大保险宣传很有必要,使食品企业认识到投保食品保险可以转嫁企业风险,而且能在消费者中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将食品企业的投保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法律制度正逐步趋于完善。如《侵权责任法》的实施,使食品安全责任的界定逐渐程序化、规范化,为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构筑起必备的法制环境;《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以及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统一,改变了原有市场的杂乱无章,对于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使食品企业面临的赔偿风险与法律风险明显加强,企业对食品保险需求相应地将逐渐增强。
当然,保险公司也要提高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毕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涉及对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的评估、承保食品的类别、费率的厘定、诉讼程序的介入等多个环节,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顺应市场风险的变化,适时推出适合的产品,严格加强风险管控,真正为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创造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