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林凌)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9日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路甬祥当天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的报告时说,目前,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成本太低,给违法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和侥幸心理。检查组建议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搞好行政惩处与司法惩处的衔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同时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监管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也要加大惩处力度。
针对源头管理,路甬祥说,要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化肥的行为予以整顿,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假售假行为严厉打击;同时,要推广食用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的基地化、规模化,提高组织化程度,使之有序生产,科学管理。
针对监管机制完善,路甬祥说,建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改革和完善现有监管体制,特别是对一些同时涵盖生产加工和餐饮、生产加工和流通业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前店后厂、自产自销的餐饮单位的监管,要尽快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要加强地方政府的责任,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