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郭燕群)食品安全事关老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7月4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广西食品安全执法情况,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会议介绍,从7月4日开始至20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代表等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将奔赴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崇左以及钦州7个城市开展食品安全情况的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将推动解决食品安全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级各有关国家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保证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工作情况等。
据了解,目前,广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进程在全国属中等水平,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建立并开展工作,各市、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也正在推进。“但是,各相关部门监管行政执法装备、基层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7月4日,自治区政府有关负责人提到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该负责人还提到, 由于广西食品产业规模集中度不高,食品行业“小、散、乱”问题突出,企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相对薄弱,致使点多面广、流动性大、卫生条件差的小餐饮店、小食杂店以及街头食品摊点成为食品安全的监管难点。“建议加强食品安全的地方立法,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建设。”这位负责人提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但广西目前尚未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存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因此,自治区政府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广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地方配套法规尽快列入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