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向记者展示含有漂浮物的啤酒。记者 罗志强 摄
本报7月3日热线消息 (记者 罗志强)7月1日,郯城县归昌乡林子村的村民李先生反映,他销售的一瓶未开启的啤酒中,出现了褐色的漂浮物。
接到线索后,记者来到郯城县归昌乡林子村,在李先生经营的小商店里,他拿出一瓶金星牌啤酒。“这瓶酒还没有开瓶,你们看,有东西在里面漂着呢!”李先生一边说,一边迎着太阳向记者展示,“前几天,有个顾客买了啤酒后发现有异物,就把酒退了回来,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
记者接过啤酒仔细观察了一番,瓶内的不明漂浮物长约1.5厘米,呈深褐色。
“出了这事,对我店里的啤酒销售影响很大,特别是这个品牌,以前还有喝的,出来这事后,这牌子的啤酒就没有卖出一瓶。我给代理商打电话,代理商不管不问。我又给营销部经理打电话,经理竟然说,这是正常现象,城里也经常发生,还说沉淀物是我们自己塞进去的,这令我无法接受。”李先生说。
“营销部经理说给我赔两箱,我不同意,他竟跟我说,让我愿上哪儿投诉,就去哪儿投诉。”李先生说。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山东金星啤酒有限公司,公司技术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啤酒制作要经过很多工序,啤酒内出现漂浮物,最大的可能是变质,其他可能性很小。对于啤酒内出现的漂浮物是啥东西,得等工作人员看了之后才能确定。按照法律规定,出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获得2-10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