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7月13日电(刘树青王永宏扈炜)今日记者从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有效防范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该局发布了餐饮服务环节夏季食品安全预警,要求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幼儿园、工地食堂等,要严把"七大关口",时刻牢记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断食品安全隐患途径,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一、食品原料采购关 .采购食品原料时要认真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的采购记录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物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肉制品或水产品、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以及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二、食品制作关 .食品加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及操作过程关键点控制标准制作各种食品,明确各工序和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制作凉菜应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所有供应的食品从制作完成至食用不应超过2小时.
三、食品储存关.对于加工剩余原料、半成品一定要及时冷藏,不得在常温下保存,以免细菌生长繁殖和释放毒素,造成污染.
四、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关.由于夏天空气湿度相对较大,温度又高,是病菌滋生以及繁衍的高峰期,餐具容易受到污染.餐饮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后存放在已消毒的保洁柜内待用.
五、从业人员体检健康关.对于患有传染病、腹泻、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手外伤的从业人员,要立即调离与食品接触的工作岗位.
六、食品留样关.大型聚餐单位和集体食堂,对所供应的主副食品应严格执行留样48小时制度,不得超能力接待.
七、应急处置关.各餐饮单位应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并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可疑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1小时之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杜绝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证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盛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