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人反映西安百脑汇发放过期饮料当礼品.随后,记者采访了百脑汇,并咨询了律师,了解到百脑汇每周末都会发放赠品,而律师表示过期赠品也属于侵犯了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可以享有依法赔偿的权利.
昨日,记者联系了报料人,得知其是某大学的学生,"因为学校离百脑汇比较近,经常路过那里,看见百脑汇市场门口发放小单子,可以去二楼领取赠品.上周日,我跟同学去百脑汇买东西,看见门口发单子,就顺手一拿,上二楼领了一个亲亲果冻饮料,当时口渴,也没想那么多,喝了一口感觉味道不对,一看生产日期是2010年1月份的,保质期是6个月,早都过期了,当时随手就扔了,并没想要留着做证据.百脑汇生意一直不好,用发放赠品的方式招揽顾客,可是也不能用过期的东西啊,万一吃坏了,怎么办?"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百脑汇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经过内部核实,并没有此事,周日我们发放的赠品是旺旺饮料,并不是亲亲果冻饮料.旺旺饮料我们都发放了一个月了,如果真的有过期,早有消费者投诉我们了."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潘律师对记者说:"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无论有偿还是无偿,均应当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商家也有义务明确告知赠品的生产时间、主要成分、有效日期.如今,西安百脑汇发放过期饮料当礼品,如有吃坏肚子等情况的消费者,可以享有依法赔偿的权利."(记者 李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