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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鱼浮灵、火碱等处理水产品 渔业乱用添加剂市民可举报

   日期:2011-07-1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19    

    本报6月29日讯(记者 韩杰杰)29日,记者获悉,为有效消除水产品安全隐患,山东潍坊将渔业行业养殖、加工流通、运输储藏等环节中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进行公布,市民可进行监督举报。

    潍坊市公布,禁止在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五氯酚钠、喹乙醇等;禁止在水产品加工与流通过程中使用甲醛、过氧化氢、柠檬黄、亚硫酸钠、火碱处理水产品以及过量使用多聚磷酸盐、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禁止在水产品运输和储藏过程中使用如孔雀石绿、抗生素、"鱼浮灵"等。

    对违法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潍坊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处会当场进行调查取证、记录,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市民如有发现,可拨打电话8262510进行举报。

    相关报道:

    
鱼太生猛要小心  可能含致癌物“鱼浮灵”

    食品伙伴网备注:

    鱼浮灵的化学名称是过氧碳酸钠,俗称固体双氧水。过氧碳酸钠在常温下能很快溶于水,并迅速释放氧气。因此,只要往鱼缸里加点鱼浮灵,鱼缸里水的含氧量就会迅速增加。这样,一些原本因缺氧而眼看着就要“不行了”的鱼,可以因鱼浮灵的加入而暂时延长生命。但过氧碳酸钠不是单纯的氧气,它除了作为含氧剂被使用以外,还常被作为洗涤剂、漂白剂、纺织工业中的整染剂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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