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质监局制定8条措施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全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
一是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检验检疫部门的合作机制,定期交流工作情况,相互通报重大政策和信息,共同研究工作部署,形成监管合力;在各级食安委协调指导下,加强与卫生、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监管协调有序.
二是依法从重从严查处食品安全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追根溯源的拉网式排查,深入调查食品制作和加工源头,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工企业、不符合生产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地下窝点.
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坚决清除恶意生产加工不安全食品的企业和责任人.对聘用列入"黑名单"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的企业,质监部门严禁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已经取得许可证的,由发证质监部门吊销许可证.
四是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密切结合,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监管的有效性.突出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生产企业,复配食品添加剂、乳制品等重点产品,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大力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五是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加快监测体系建设进程.加强与省内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风险研判合作,规范风险监测运行机制和体系建设,提高对高风险食品行业潜在风险和安全隐患的预警、控制能力.
六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敦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把好食品安全的责任心.根据食品风险高低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安全诚信档案,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七是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提高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多渠道解决监管人员及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以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食品监管、执法和检验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八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营造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各级质监部门都将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和专项奖励资金,对经过查实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同时要正确引导舆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热情,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