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批问题牛奶的原来生产日期是2011年12月份生产的,蒙牛公司驻义乌市经理王孙富在2012年5月初,从蒙牛公司员工聂立峰手里,以半价购买了这批牛奶,共计3000箱,在在购买之后在浙江省永康市将生产日期分别涂改为2012年5月19日和6月1日,并以45元/箱的蒙牛正品价格销往浙江浦江、义乌等地。但是目前这批牛奶有多少已经流向了消费者的餐桌上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
据了解,蒙牛的保鲜期分为两种,一种是种是超高温杀菌的立体装,保质期为8个月;而另一种,平面包装的牛奶为巴氏消毒,保质期为45天。这批牛奶是2011年12月份生产的,就是按照8个月计算,也已经是临期品。而且这批牛奶是纯牛奶,不是超高温杀菌品类,已经是过期的牛奶。
据一位多年从事乳品经营的认识介绍,商品到了临期状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就大大减小,因此,我们在卖场经常会看到处理临期品的行为。如果是品牌直属公司做的特卖会,保质期一般不会有问题。
但一些无良卖家很可能会因为保质期快过了,影响利润等原因私自篡改生产日期,这些货品真正的保质期就成为悬疑。
蒙牛员工擅自修改生产日期的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违反国家法律的。
目前蒙牛方面还没有做出回应,但是我们想这样的问题还是蒙牛内部对经销商的管理环节存在漏洞,频发的问题,使得蒙牛的品牌信誉度正面临考验,不仅是蒙牛,整个国产奶制品行业都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