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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宣传将按药品监督管理

   日期:2011-07-2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08    

  新华网石家庄7月27日专电(记者齐雷杰)"如果看广告,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治不了的病.但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一些非药品冒充药品开展虚假宣传,药监部门却束手无策."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骁悍说,针对现有的制度缺陷,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规定明确,保健食品等非药品,在广告中宣传功能主治(适应症)并在产品说明书中标有用法用量的,将按照药品监督管理.

  刘骁悍2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面对保健食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大肆宣传功能主治的行为,依法难以有效打击.针对这一突出问题,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河北省药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明确,保健食品等非药品,在广告中宣传功能主治(适应症)并在产品说明书中标有用法用量的,将按照药品监督管理.今后,只有保健品批准文号的产品,将失去冒充药品忽悠公众的生存空间.这是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中具有根本性的变革.

  以往,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需要层层请示,等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才能责令下架停售.为第一时间保障公众不受非法药品侵害,河北省新规明确,今后凡在河北省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均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其下架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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