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成都7月28日电 记者杨傲多 2011年1至6月,四川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88件177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涉嫌犯罪案件16件27人,公安机关已立案13件22人。立案查办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9人。这是记者今天从四川省检察院推进"三个专项"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郭彦指出,四川省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专项工作中,始终突出打击重点,特别是对制售假烟、假酒、假药,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的食品药品等犯罪案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快捕快诉,配合法院快判。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切实解决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失职渎职、涉嫌职务犯罪的,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手软。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检察机关自去年10月以来,积极参加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简称"专项行动"),联合开展了"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简称"专项监督活动"),今年5月以来又参与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简称"专项工作")三个专项活动,在打击犯罪、保障民生,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郭彦介绍,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94件412人,同比上升73.2%和77.6%,涉案金额11593.05万元。其中,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4件229人,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90件183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21件296人,同比上升14.2%和17.9%,涉案金额9642.335万元。其中,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3件170人,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8件126人。
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7件442人,其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187件182人。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284件393人,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130件225人,已起诉54件104人,人民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32件56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案件,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件。
郭彦强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是目前工作的难点,省检察院撰写了《关于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立法建议》,阐明了启动立法的必要性,构想了立法的两步走模式,争取出台地方性法规,积极促进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人员因对刑事立案标准不熟,进而影响涉嫌犯罪案件的及时移送问题,省检察院依据我国现行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正在编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手册》,正式印发后,将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提供有力参考。
郭彦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加大对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主动走访行政执法机关,了解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情况,加强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步入常态化。还将积极参与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物流中心、货运场站等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为缩小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