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7月30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昨天,《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此次提交表决的《办法》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受到严格控制.同时规定,上海将设食品安全统一举报电话.
"有代表提出,实践中,有部分生产企业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用来生产食品,或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这对于人民群众的健康有很大危害,建议法规予以禁止."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凌表示,据此,在此次提交表决的《办法》中,对生产企业的此类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法律约束.
为杜绝部分生产企业使用超保质期食品来生产食品,《办法》中增加条款,"禁止生产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为原料的";同时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须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建立使用记录制度.
而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办法》中也进一步明确,需要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包装,并贴注标签,标明生产日期、成分或配料表、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等.
在此前的数次审议中,不少代表都对设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呼声颇高.因此,此次表决通过的《办法》中,将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设置方予以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当设立统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行为,都可向统一举报电话投诉、举报;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接到的咨询、投诉、举报应当受理,"属于本部门的应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