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2011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并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主要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这四大块内容,结合了本省的实际情况,并且密切关注当前的时局动态.例如对于现在网购食品风靡而带来的有关食品安全问题,本办法明确指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提供者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必要时应当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应当协助、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消费者或者相关权利人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是一部规范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法规,这将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