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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芽菜须有“身份证”虚假证明最高将追究刑责

   日期:2011-08-0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85    

  中广网沈阳8月8日消息(记者郭威)即日起,沈阳市芽菜类培植企业要建立培植档案,记录培植日期、产量、使用人工合成添加剂名称、时间和剂量等有关产品质量内容,否则禁止出厂.这份芽菜特有的"身份证",如果企业出具虚假证明最高将追究刑事责任.

  进入流通环节的芽菜类蔬菜,须由销售者提供培植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地址、姓名、产量、质量合格证明,由市场监管部门查验后方可入市销售.

  如果哪家企业或者监管单位胆敢伪造或者开具虚假证明,沈阳市相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沈阳市的各地区和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建立芽菜类蔬菜的举报制度,将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同时,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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