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表示,"如果包装出现巨大改变,将可能导致高档卷烟从消费领域快速减少或退出"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针对烟草总局拟对现行的卷烟包装标识进行的调整,有专家表示,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人民日报》援引中国疾控中心国家控烟办公室副主任杨杰称,由烟草总公司来制定烟草包装警语设计,不合理也不合法。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1条规定,烟草使用的健康警语,应由政府制定。烟草专卖局和质检总局联合制定的《规定》,不能由烟草总公司来修订。
目前,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在烟盒上印有健康警示图片。未加入《公约》的美国,也决定将从2012年9月开始要求卷烟包装使用更大、更突出的健康警示图片,包括9张位于烟盒上半部分的图片和标语。
中国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表示,很多吸烟者不知道吸烟还能引起心脏病、中风、阳痿、皮肤老化和多种癌症。烟盒上的健康警语,要把吸烟的危害说得越具体越好,这样才能起到警示的作用。但是,"我国烟草业利税特别是利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只占总量一成左右的高档卷烟。如果包装出现巨大改变,将可能导致高档卷烟从消费领域快速减少或退出。"
日前,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卷烟包装警语标识力度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2012年4月1日起,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卷烟将一律采用新的卷烟包装标识。
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首先加大警语字号,撤销英文警语,撤销的英文警语以《规定》中的另一套中文警语替代;其次,警语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要足够明显、醒目,量化警语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的色差值;第三,卷烟条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6.5毫米,卷烟盒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4毫米。■
(财新记者 许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