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1日讯 省质监局首次投入使用的质监工作软件--- 山东省检验检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因存在技术性漏洞,导致该平台在自动导出原始检测报告时出现错误,因此产生"海立信"干海刺参因"食品标签"不合格连累本来是合格的"实物质量判定"出现"不合格"的结果.今天,省质监局相关部门已责成软件开发方修补技术漏洞.
今天,本报以《一食品产品监督检验公告"变脸"》为题报道了省质监局一份关于"海立信"干海刺参"实物质量判定"项目检验结果从"不合格"变成"合格"一事,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不少读者致电党报热线,认为这件事比较"蹊跷",希望有关部门查明真相.
"软件系统出现误判,在导出检验结果时出现错误."今天,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人主动联系本报,称山东海立信商贸有限公司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结论是"实物质量合格",在检测的14个项目中,仅"食品标签"项不合格,结果因为首次投入使用的山东省检验检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指标数据库引用关键词不一致,导致由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的公告中,"海立信"干海刺参的"实物质量判定"结果由"合格"成了"不合格".相关企业10日上午提出异议后,省质监局相关部门立即改正,因此产生公告检验项目前后结果不一致的情况.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人确认,此次错误纯属软件系统不稳定的技术原因造成,没有人为因素.
今天上午,党报热线记者来到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技术人员现场打开山东省检验检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找到原始的"海立信"干海刺参的检验报告.与此同时,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紧急安排此次海产品检验的委托方日照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将"海立信"干海刺参的原始检验报告传真到省质监局.记者将省质监局官网的电子检验报告、日照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海立信"干海刺参的检验报告传真件和海立信企业持有的原始检验报告进行仔细比对,发现三份报告完全一致.三份报告均载明,此次对"海立信"干海刺参的检验项目共有14项,除最后一项"食品标签"因"未标注产品等级"是不合格外,其他包括蛋白质、含砂量等13项理化指标均为"合格"."'食品标签'的关键词,服务平台自动导出系统无法识别,该系统默认的识别项是'标识标签',而实际上这两者是一回事,结果系统就将'食品标签'不合格认定成理化指标不合格,而只要有一项理化指标不合格,检验结果就会出现'实物质量判定'不合格的结果."山东省检验检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发、维护方山东金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检验检测平台项目组负责人刘国垒解释说.
刘国垒告诉记者,山东省检验检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于今年4月开始试运行,包括"海立信"干海刺参的检验信息的《2011年第3批食品检验结果汇总表(报出)》是该系统第一次投入使用,目前该软件系统的运行还不太稳定.经过现场了解,出现错误的具体原因是山东省检验检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标准指标库"中,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与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二者混为"GB7718-2004《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采用的是"食品标签"术语,《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采用的是"食品标识",由于两者的不一致,最终使系统依据关键词判断时出现错误.
"有的叫'食品标签',有的叫'标签标识',有的也叫'标签标注',实际上都是一回事."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人表示,现在质监系统对食品标签的叫法不统一,这次检验公告的错误暴露了其危害性,对公众产生误导.该负责人表示,将马上就此次技术事故形成报告提交省质监局,责令软件开发方改正系统漏洞,并在全省范围内规范对"食品标签"术语和检验项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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