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说明:该产品所标注的“可能含有鱼、大豆、小麦、鸡蛋、奶制品”,本类产品,在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都属于推荐性标注的过敏原物质。详细信息请见: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发布 推荐标注8类致敏物质。另外,对于无意引入致敏原的情况,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4.3.2 条款要求:“如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品或其制品(指过敏原物质),宜在配料表临近位置加以提示。”至于采取何种表述方式,没有具体要求。
近日有媒体曝光联合利华旗下的家乐牌浓汤宝和其他几款调味品外包装上的配料表中标注"可能含有"字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记者昨日走访发现,福州部分超市仍在销售这几款产品。
记者昨日走访发现,在永辉黎明店和万象城天虹超市仍有家乐牌浓汤宝在货架上销售,记者仔细观察后发现,生产日期标为2011年5月的浓汤宝外包装配料表上写有"可能含有大豆、小麦、鸡蛋、奶制品、鱼"的字样,而同一品牌没有标"新"字样、生产日期为2010年6月配料表中标的却是"含有小麦、鸡蛋、奶制品、鱼".在上述超市的调料区里,记者还看到家乐牌香菇鸡茸汤、火腿玉米羹、黑椒酸菜汤、西湖牛肉羹、酸辣汤这几款的配料表中也有"可能含有"的字样,有的写的是"可能含有小麦、鱼、虾、蟹、蛤".
记者询问一位销售人员,她回答说:"从没听过'可能含有'的标法,可能是商家搞错了吧。"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48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但是,联合利华旗下的家乐牌浓汤宝等几款产品,外包装的配料表中却标注了"可能含有"的字样,这正是受到许多消费者质疑的地方。
有记者拨通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总部售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食品包装盒上配料表中标示"可能含有"的配料,是厂家出于对消费者身体健康考虑做的专门提示。
食品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若消费者对这几款产品"可能含有"的食品过敏的话,最好不要买这几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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