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蔡颖辉)2009年6月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散装食品的销售有严格规定,要求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该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等内容。如今,《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两年,但记者在南昌发现一些大型超市销售散装食品仍缺乏规范,负有监管责任的工商执法人员对此不以为然。
8月17日,市民万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前两天在上海路一家大型超市购买散装中式糕点,吃完后上吐下泻。她怀疑是糕点存在质量问题,在糕点包装上找了半天,居然连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都没有。"这样的糕点超市也敢拿出来卖,对消费者太不负责任了。"万女士说,除了这个超市外,上海路上还有一家北京华联超市,里面许多糕点也没有标明日期。"问他们是哪天生产的,导购永远说是今天。"
8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上海路龙街旁一家百货集团的大型超市,发现里面许多散装食品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产地。有的糕点包装纸上已经出现油滴,但销售员仍称是当天生产的。
随后,记者向上海路工商分局反映情况。工商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核实情况后,却说:"这个标注了生产日期是要好点。"
记者指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而不是标不标无所谓。
在这家超市,记者还在所售糕点中查出过期食品。一袋发糕上标明生产日期为8月14日,保质期至8月16日,已经过期两天的食品却仍然放在超市内大模大样地销售。
在上海路北京华联超市,记者发现里面所售的散装糕点不仅没有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还存在糕点"裸卖"的问题,几只苍蝇在"裸露"的糕点上爬来爬去,糕点架下居然还有两只脏兮兮的小猫。
当日13时30分,记者来到负责管理北京路华联超市的湖坊工商分局。对于上海路北京华联超市内销售散装食品缺乏规范的问题,该局表示将加大执法力度,要求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督促超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