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美国一专业网站刊登的论文透露,美国塔夫茨大学一科研机构2008年在中国湖南一所小学进行被称为“黄金大米”的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随即在国内外引发关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日公布湖南省转基因大米实验的阶段性调查结果,称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和其他直属单位均没有批准和参与有关“黄金大米”的研究。目前,中方参与该论文的第三作者因在接受调查时前后说法不一致,已被疾控中心停止工作,接受调查。邓海华在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表示:“关于论文的调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给大家一个实事求是的结论。卫生部将要求中国疾控中心进一步加大调查力度,尽快查清事实,并且及时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疾控中心发布的调查结果称,相关论文所说的研究内容没有按规定提交卫生部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和卫生部审批。邓海华说,对于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包括生物医学的伦理研究,卫生部有明确规定。
邓海华表示:“卫生部在上世纪就成立了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2000年成立了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有关重大的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咨询和审查。国际上也有相关的准则。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和世界卫生组织曾联合制定了一个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伦理准则。国内一直在遵循国际上的惯例。”
邓海华说,对于湖南省转基因大米事件,卫生部还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