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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稻香村月饼各项手续齐全 消费者雾里看花

   日期:2011-08-2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97    

    中广网北京8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天天3·15》报道,再过几天就是中秋佳节了,咱们中国人的传统过中秋节就要吃月饼,现在各个商场超市全都堆满了各个厂家生产的各种品牌的各种口味的月饼,消费者也纷纷到商场选购这些应景的食品,大家在选购月饼的时候都喜欢选择知名品牌的月饼,觉得馈赠亲友有面子,吃起来又令人放心,可是我们的消费者在商场购买月饼的时候却发现了山寨月饼,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前两天我有一个亲戚他是北京人,现在在天津定居,然后快到中秋节了我去买两盒月饼去他们家,然后我就去河北一大型超市去选购月饼,看见有知名老字号稻香村的月饼。然后他那有一个柜台,专门有卖稻香村礼盒和散装月饼的柜台,我就从那选购,然后我先拿了一块散装月饼去看,我看月饼本来想看生产日期的,然后一看他们的厂家稻香村下面写着中国香港,然后我一看生产厂家上面写着烟台稻香村集团天津分公司,地址在一个村子里,就不知道这个稻香村是不是正宗的那种中华老字号稻香村。

    这位王先生是一位维权意识很强的消费者,在给《天天3·15》爆料之前,他自己就已经对稻香村的山寨月饼事件展开了投诉以及调查。

    王先生:然后我从网上给这个超市的总部反映了情况。这家超市有一个食品安全的热线,超市给我回电话说这个月饼就是北京稻香村的月饼,就是产地不一样,他说稻香村无非有什么浙江产的、苏州产的、北京产的、天津产的,这只是天津厂子出的月饼,他是这么说的,然后他也要求厂家提供一些营业执照和QS认证,他说厂家单方已经给他传到总的服务台,然后他看执照什么的都是齐全的,但是我从网上查的,我也和稻香村那边联系,他们对这种情况不认可,说稻香村根本就没有分厂。

    记者:证照都是齐全的就认为产品是没有问题的。

    王先生:无非是天津生产的,他说是天津分公司生产的,北京稻香村那边我去咨询了,说稻香村中华老字号,说北京稻香村就是北京的厂子没有天津的分公司,说您再买稻香村的时候,您要认真看一下注册商标,他们稻香村,但是北京的中华老字号稻香村它的注册商标是三合牌的。

    记者:你看到的稻香村注册商标是什么?

    王先生:就是一个大牌子写着稻香村,下面写着中国香港。

    带着消费者的质疑记者也开始就这一山寨月饼事件调查,首先是记者找到了销售这一月饼的超市询问了销售的主管。

    记者:您是月饼销售主管吗?

    主管:对,您有什么事吗?

    记者:是这样的,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的,我们收到有消费者给我们投诉,在你们店里面购买的月饼,购买的稻香村的月饼,稻香村一般让人想到是北京的或者是苏州的,但是这个生产厂家印的是稻香村食品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授权制造商,然后是烟台市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我想跟您核实一下这是怎么回事,是有这样的公司存在呢还是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

    主管:是苏州的。

    记者:是苏州的,你们从来没有卖过北京的稻香村吗?

    主管:没有。

    记者:这个稻香村食品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授权制造商的牌子上面印着中国香港的有吗?

    主管:哪个品牌的稻香村分好多。

    记者:现在稻香村的商标下面印着中国香港四个字,然后它的生产厂家是稻香村食品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授权制造商什么什么,肯定不是苏州也不是北京,这个生产的产地是天津的。

    主管:是天津的?那不可能,天津的不是我们做的吧,不是我们这的,我们的稻香村是苏州的。

    记者:您确定你们这边没卖过这样的月饼是吗?

    主管:对。

    消费者说商场告诉他标明稻香村香港的月饼生产厂家手续是齐全的,没有问题,至于他到底是李逵还是李鬼,超市也没有力量去甄别,而外卖的的月饼销售主管却干脆说就没有卖过这个品牌的产品,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呢?随后记者联系了超市的媒体总监,他承诺很快进行调查,并且会给出相应的结果。就在节目播出之前,超市方面再次联系了经济之声告知经过调查进货的这家月饼厂家的手续的确是齐全的,如果真的是仿冒的超市也很无辜,因为根据规定超市对手续齐全并且经过第三方检测的产品允许其进入卖场销售也是理所当然的。那么为什么包装上标着中国香港的稻香村月饼会摆上了货架呢?莫非是错怪了它吗?难倒它就真的是稻香村生产制造的?《天天3·15》拨打了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电话,听听他们的工作人员是怎么说的。

    记者:我想跟您求证一下,像你们这种老字号的稻香村在工商注册公司的全称叫什么?

    客服:公司的全称是吗?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记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现在这样我们收到消费者的举报,他在天津购买稻香村的月饼发现稻香村商标下面印着中国香港,然后生产有限公司的厂家印的是稻香村食品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授权制造商,烟台市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客服:那不是我们的产品。

    记者:肯定不是你们的产品是吗?

    客服:对。

    记者:你们也没有授权过任何一家公司生产过稻香村这个品牌的月饼吗?

    客服:对,我们的产品就在北京有。

    记者:就在北京有,外地没有的是吗?

    客服:对,北京有经销商什么的,有加盟店、有直营店,然后外地没有。

    记者:你们从来没有在外地销售过稻香村品牌任何点心是吗?

    客服:对。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素有南稻之称的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来核实情况。

    记者:我想问一下你们这边有没有授权你们公司的名称全称到底是什么?

    客服:我们公司的全称就是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记者:你们有没有过授权其他地方的生产商生产稻香村的月饼?

    客服:其他地方你指的是哪里?

    记者:比如说烟台那样的企业。

    客服:没有,我们在那里没有代工的。

    记者:肯定注册也更不可能是天津的某个地方,是这个意思吗?

    客服:嗯。

    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郑传凯律师以及经济之声的评论员包华做如下评论

    主持人:我们先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讨论和看待这件事情,第一个问题山寨月饼到底该由谁来负责,我们消费者买到了这样的山寨月饼能不能去退或者去换、或者要求赔偿,郑律师从法律上来看。

    郑传凯:首先山寨不是法律概念,根据我们国家消法以及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如果消费者产品所接受的产品是存在质量问题的这种不合格产品的话,是由消费者和生产者连带消费者负担法律责任的,但是我想提示一点是山寨产品到不合格产品需要一个很复杂的司法程序进行确认才能够认定山寨产品到底是不是不合格产品。

    主持人:如果说我们假设这个山寨产品本身又是一个合格的产品,比如说卫生是达标的,或者说其他的什么检验都是合格又怎么办呢?

    郑传凯:至少在目前来说他本身卫生检验合格包括他的生产商的手续齐全,那么目前来讲我们就认为他是一个合法的产品,除非有相应的权利人提出相应的质疑,那么经过司法确认之后才能认定他在某一方面欠缺合法的手续,才能认定他是一种不合格的产品。

    主持人:包华的意见。

    包华:我跟郑律师的意见有所不同,我们以前所说的假冒伪劣,前三个字假、冒、伪其实大部分是一个意思,第四个才是劣,也就是产品质量不合格,很多我们见到的产品质量其实是符合国家一些标准的情况之下是仿其他品牌进行销售,这种产品来讲是属于假冒产品,根据消法的的规定来说也应该是做双倍返还的,也应该是做赔偿的,所以我认为这个案例里面不是说这个产品本身它的食品安全角度上来讲是不是出了问题,而是说他是否假冒了驰名商标进行销售,这个问题。

    主持人:我们再来看第二个问题,消费者买到的山寨月饼或者是山寨的食品应该到哪里去讨说法,刚才郑律师的说法是如果山寨的月饼我们暂且说是月饼,如果说它是符合其他检测的手续的话我们还真没地儿讨说法去是吗?

    郑传凯:是这样的,消费者只能向被仿冒或者涉嫌冒用的生产商进行投诉举报,但实际上这种投诉举报跟我们平常所说的消费者向工商管理机关甚至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是不一样的,这种举报只是一种提示权利的作用,只能提示被冒用或者被仿造的生产商它的权利受损,作为消费者本身是没有权利启动一个确认这种商品是否合法,进一步说他这种登记注册或者说他涉嫌抢注商标是否合法的这种司法程序,消费者是没有权利去启动的。

    主持人:包华的意见呢?如果我们消费者买到了山寨的食品,或者具体点月饼,它其他各项手续都是齐全的,我们只能山寨一下了,至于口味怎么样,因为我们吃的东西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口味怎么样,是不是百年传承下来的那个味道,可能这个就要打点折扣了是吗?

    郑传凯:我认为不应该这样。

    主持人:为什么?

    郑传凯:我认为食品消费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内容吃的是味道、吃的是安全、吃的是营养。另一方面来讲,之所以是中国老字号,我们吃的另外一方面是文化,里面带有文化消费的内容,也就是说我们的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如果我看到这个产品是个中华老字号的这样一个内容,我进行了购买,那说明我们双方对这个内容是表示一致的,不管是因为味道的消费还是因为文化的消费,但是如果我们的卖家是拿了一个假冒品牌的产品提供给我们的话,这种假冒产品现在非常多,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我认为商家的行为其实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该是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主持人:好的,我们就想到比如说现在很多的国际的奢侈品牌,然后他有一些山寨的东西,那肯定是违反了他的权利的,他们的打假和维权的力度和意识都是非常强烈的,我不知道这个山寨月饼或者说山寨食品他在后续的打假和维权方面会怎么样,我们一会儿再说。刚才我们谈到了消费者到底该怎么样讨说法,有没有能力和可能性讨说法的问题,我们再来看下面一个问题,出售手续齐全或者说所谓手续齐全的山寨月饼的卖场超市到底有没有责任,需不需要承担责任,郑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为我们解释一下?

    郑传凯:我认为卖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主持人:为什么?

    郑传凯:如果是被仿冒的生产商这里面要有一个很复杂的法律程序,之前我讲过,首先被仿冒的生产商主张这种权利,他可能是侵犯了他的商号权,或者说有一种在其他地区进行恶意的商标抢注,需要生产商合法的生产商进行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我们说的真正的稻香村,那么如果他主张的权利经过司法程序确认了是正确的,他还要申请撤销这种违法的登记。这个事件当中我们看到的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我们所说的可能涉嫌到山寨的月饼,他登记的名称可能会侵犯到别人的商号权,另外他所提供的商标可能是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进行恶意抢注的商标,那么这两项如果他主张权利得以实现的话,那应该向相应的登记机关主张撤销违法的登记,违法的登记予以撤销之后我们能够确认他是一种不合格的产品,那么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商应当按照我们的消法48条的规定进行退货,在这个事件当中我认为销售商对文件的审查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并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那么我们讲如果是仅仅存在法律上技巧的过失的话,我认为这个行为还不构成消法49条所规定的欺诈行为,所以我认为如果我们之前所说的这一系列的这种程序,那么得以实现的话,销售商也应该按照48条的规定退货。

    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郑传凯律师以及经济之声的评论员包华做如下评论

    主持人:我们先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讨论和看待这件事情,第一个问题山寨月饼到底该由谁来负责,我们消费者买到了这样的山寨月饼能不能去退或者去换、或者要求赔偿,郑律师从法律上来看。

    郑传凯:首先山寨不是法律概念,根据我们国家消法以及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如果消费者产品所接受的产品是存在质量问题的这种不合格产品的话,是由消费者和生产者连带消费者负担法律责任的,但是我想提示一点是山寨产品到不合格产品需要一个很复杂的司法程序进行确认才能够认定山寨产品到底是不是不合格产品。

    主持人:如果说我们假设这个山寨产品本身又是一个合格的产品,比如说卫生是达标的,或者说其他的什么检验都是合格又怎么办呢?

    郑传凯:至少在目前来说他本身卫生检验合格包括他的生产商的手续齐全,那么目前来讲我们就认为他是一个合法的产品,除非有相应的权利人提出相应的质疑,那么经过司法确认之后才能认定他在某一方面欠缺合法的手续,才能认定他是一种不合格的产品。

    主持人:包华的意见。

    包华:我跟郑律师的意见有所不同,我们以前所说的假冒伪劣,前三个字假、冒、伪其实大部分是一个意思,第四个才是劣,也就是产品质量不合格,很多我们见到的产品质量其实是符合国家一些标准的情况之下是仿其他品牌进行销售,这种产品来讲是属于假冒产品,根据消法的的规定来说也应该是做双倍返还的,也应该是做赔偿的,所以我认为这个案例里面不是说这个产品本身它的食品安全角度上来讲是不是出了问题,而是说他是否假冒了驰名商标进行销售,这个问题。

    主持人:我们再来看第二个问题,消费者买到的山寨月饼或者是山寨的食品应该到哪里去讨说法,刚才郑律师的说法是如果山寨的月饼我们暂且说是月饼,如果说它是符合其他检测的手续的话我们还真没地儿讨说法去是吗?

    郑传凯:是这样的,消费者只能向被仿冒或者涉嫌冒用的生产商进行投诉举报,但实际上这种投诉举报跟我们平常所说的消费者向工商管理机关甚至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是不一样的,这种举报只是一种提示权利的作用,只能提示被冒用或者被仿造的生产商它的权利受损,作为消费者本身是没有权利启动一个确认这种商品是否合法,进一步说他这种登记注册或者说他涉嫌抢注商标是否合法的这种司法程序,消费者是没有权利去启动的。

    主持人:包华的意见呢?如果我们消费者买到了山寨的食品,或者具体点月饼,它其他各项手续都是齐全的,我们只能山寨一下了,至于口味怎么样,因为我们吃的东西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口味怎么样,是不是百年传承下来的那个味道,可能这个就要打点折扣了是吗?

    郑传凯:我认为不应该这样。

    主持人:为什么?

    郑传凯:我认为食品消费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内容吃的是味道、吃的是安全、吃的是营养。另一方面来讲,之所以是中国老字号,我们吃的另外一方面是文化,里面带有文化消费的内容,也就是说我们的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如果我看到这个产品是个中华老字号的这样一个内容,我进行了购买,那说明我们双方对这个内容是表示一致的,不管是因为味道的消费还是因为文化的消费,但是如果我们的卖家是拿了一个假冒品牌的产品提供给我们的话,这种假冒产品现在非常多,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我认为商家的行为其实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该是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主持人:好的,我们就想到比如说现在很多的国际的奢侈品牌,然后他有一些山寨的东西,那肯定是违反了他的权利的,他们的打假和维权的力度和意识都是非常强烈的,我不知道这个山寨月饼或者说山寨食品他在后续的打假和维权方面会怎么样,我们一会儿再说。刚才我们谈到了消费者到底该怎么样讨说法,有没有能力和可能性讨说法的问题,我们再来看下面一个问题,出售手续齐全或者说所谓手续齐全的山寨月饼的卖场超市到底有没有责任,需不需要承担责任,郑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为我们解释一下?

    郑传凯:我认为卖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主持人:为什么?

    郑传凯:如果是被仿冒的生产商这里面要有一个很复杂的法律程序,之前我讲过,首先被仿冒的生产商主张这种权利,他可能是侵犯了他的商号权,或者说有一种在其他地区进行恶意的商标抢注,需要生产商合法的生产商进行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我们说的真正的稻香村,那么如果他主张的权利经过司法程序确认了是正确的,他还要申请撤销这种违法的登记。这个事件当中我们看到的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我们所说的可能涉嫌到山寨的月饼,他登记的名称可能会侵犯到别人的商号权,另外他所提供的商标可能是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进行恶意抢注的商标,那么这两项如果他主张权利得以实现的话,那应该向相应的登记机关主张撤销违法的登记,违法的登记予以撤销之后我们能够确认他是一种不合格的产品,那么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商应当按照我们的消法48条的规定进行退货,在这个事件当中我认为销售商对文件的审查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并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那么我们讲如果是仅仅存在法律上技巧的过失的话,我认为这个行为还不构成消法49条所规定的欺诈行为,所以我认为如果我们之前所说的这一系列的这种程序,那么得以实现的话,销售商也应该按照48条的规定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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