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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质疑月饼福利缴税 调侃:切一角月饼去交税

   日期:2011-08-2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44    

    单位发月饼需缴个税?近日,被网友戏称为"中国又一项史上最憋屈的税种"出台了:从今年9月开始,个税起征点将实行新标准,公司给员工发月饼也需缴税。此项税费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月饼税,你的工资又是否缴纳月饼税呢?

    算账:月饼+工资-"三险一金"小于3500元免税

    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单位发放的月饼、提供给员工的免费一日游等均应作为应税所得与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税。新个税法将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8月收到单位发放的月饼或月饼券,仍按2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来计征个税,9月收到的则按35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征税。如果单位、企业未按规定为其扣缴税款,将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要处50%以上3倍以下罚款。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给员工发放月饼,需要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的工资内,然后按照相关标准扣除个税。依新的计税标准,一个月薪4000元的公司职员,价值300元的月饼被计入月薪计税后,要缴45元的"月饼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各公司中秋节所发放的月饼,在缴税范围内,需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的工资内,然后按照工资标准的个税进行扣除。除月饼外,单位所发的大部分福利都需缴税,如果有公司违规没有缴税,若有人举报,会进行相应处罚。根据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如果企业在8月31日以后给职工发放的"月饼+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将被免除"月饼税".

    影响:多数工薪族无需缴纳"月饼税"

    一些上班族最为关注"月饼税"的开征,在西高新一家合资公司上班的张斌很少购买月饼,基本上等单位发,昨日趁周末休假机会他在超市特意了解到月饼行情后说,今年礼盒月饼200元--300元较为普遍,他每月拿到手的大约4000多元,按照个税计算,扣除3000元免征额后,超过1000元及以下适用5%的税率,4000元要缴纳50元的税,一盒300元的月饼所缴的个税不足挂齿,但是如果按10%或15%从工资中扣除"月饼税",一盒月饼就需缴纳几十元的税,显然变相提高了月饼身价。

    但是,对于多数西安的上班族来说,由于工薪族工资水平较全国来说较低,事实上,员工被缴纳"月饼税"的只是少数。很多单位的员工工资在去除掉"三险一金"之后并不能达到3500元以上,如果所发放月饼价格并不高的话,并不需缴税。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披露,执行新税法之后,全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薪阶层人口将只剩下2400万人,也就是说对于大多数企业职工而言,中秋月饼无需缴税。

    专家:单位派发月饼三种方式需征税

    关于"月饼征税"经过媒体披露后,引民间一片哗然,民众大呼"伤感情".官方回应称,企业为员工发放月饼不属于免税范畴,应计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对此,企业财税研究学者谢学焘昨日表示,月饼是否真被征税,关键要看企业的发放方式

    企业财税研究学者谢学焘,此前有媒体引述相关企业负责人称,单位给职工发月饼属于正常的集体福利,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福利费作为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对此,谢学焘认为,福利的概念较为模糊,税法中所提到的福利可能更多偏向"医疗健康方面"."政府与企业所理解的福利概念有偏差,像月饼这样'人人都有'的福利,恐怕不在免税范围内。"

    他表示,过去对月饼征税的政策不太统一,尽管月饼一直被认定在征税范围中,但在过去,企业如果自购散装月饼给员工在食堂分食,不会纳入征税范围,但将月饼以商品形式下发,则会引起税务部门关注。

    此前有媒体引述相关企业负责人称,单位给职工发月饼属于正常的集体福利,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福利费作为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对此,谢学焘认为,福利的概念较为模糊,税法中所提到的福利可能更多偏向"医疗健康方面"."政府与企业所理解的福利概念有偏差,像月饼这样'人人都有'的福利,恐怕不在免税范围内。"他指出。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分析指出,企业向员工派月饼,三种方式可被视为需要征税:第一,企业直接为员工购买月饼;第二,企业给员工派发月饼票;第三,企业下发中秋购物卡。新个税法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8月收到单位发放的月饼、月饼券或购物卡,将按旧标准2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来计征个税。9月收到的月饼或是月饼券,则将按35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来计征个税。

    销售:团购客户"犹豫" 商家担心销量滑坡

    再有两周左右传统的中秋佳节就要到了,按照惯例,不少单位开始集中为员工筹备发放月饼、购物礼券或月饼券。据媒体披露,按照9月1日起施行的新个税法,纳税人8月收到单位发放的月饼或月饼券,将按旧标准2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来计征个税。9月收到的月饼或是月饼券,则将按35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来计征个税。

    "月饼税"的现身让一些月饼商家不无担忧,昨日记者在西二环华润万家、西门好又多等多家超市内看到,以团购为主力的各种礼盒月饼纷纷推出了折扣优惠举措,"目前主要是单位团购和部分市民自发组团购买,所以特意推出购1001元--3000元月饼折扣为9.7折,购3001元--5000元月饼是9.5折,5001元以上可以打9折。"西二环附近超市的某品牌月饼销售员详细地介绍说。另一家超市主管月饼销售的王经理告诉记者,月饼销量一年不如一年,今年月饼市场温而不火,由于原料价格不断走高,终端市场上的部分消费者对月饼情结逐年淡化,担心销量滑坡,部分生产企业考虑到成本太大不敢过多生产月饼,"月饼税"的征收,对今年月饼销量无疑又是一场考验。"月饼主要靠团购拉动销量,往年老客户早早电话咨询团购事宜,今年有的中小客户表现有些犹豫,有的客户一算账,若给员工发月饼不缴个税,担心偷税漏税被处罚".

    疑虑:"月饼税"之后会不会有"粽子税"?

    "一块月饼的成本两三元,装进豪华的礼品盒,加上人工费、进场费、运输费等,身价暴增,希望月饼价格回归理性,降低价格,这样单位即使发月饼,作为中低收入者,所负担的'月饼税'自然就少了。"在机关上班的公务员何先生认为,单位为员工发月饼属于福利性质,是对员工的鼓励和奖赏,征收"月饼税"显然有损员工利益,很大程度上极易挫伤员工积极性。

    采访中,很多上班族对"月饼税"的缴纳表示有些牵强。"虽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司发给员工的所有福利都是需要缴税的,所有的税款都是上交国家税务部门,但中秋节属于传统节日,小小一块月饼都要负担税费,细细看看,一年中有很多节日,比如端午节是否还要征收'粽子税'?春节是单位为员工发福利最多的节日,发一箱啤酒是否要征收'啤酒税'?发水产品要征收'鱼虾税'?算下来,一名员工全年负担的福利税累加起来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家住长乐坡的王琪女士说,她女儿是一家民营企业的中层,逢年过节都会发一大堆东西,要是每件东西都要征收个税,倒不如不发。

    评论:月饼税合法但不合情理

    无论是"月饼税",还是"加名税",都是有着相关法规可依的,像月饼要计入工资,进行个税扣除的说法,主要依据的法律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相关人员据此认为,月饼属于"实物";至于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则是按"赠与行为"对待。

    合理但不合情,这无疑目前我国一些行政法规在制定时所面临的情况,特别是一些立法时的初衷,在实际实施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不公平的情况。就拿"月饼税"来说,税务部门实际上并不是看中每个职工的"蝇头小利",而是为了对于那些胡乱发放福利的单位加强监管力度。但是在具体的实施中,那些本应该受到监管的企业,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而普通的职工则被"株连",这无疑是值得管理部门深思的。

    深入分析,"月饼税"、"加名税"问题的出现,关键还是因为没有设定好"临界点"而出现了"伤及无辜"的情况,像单位发放给员工的非福利性质的实物,确实应该计入工资征收个税。可是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到底哪些东西是属于福利,哪些可以作为实物计税,月饼票无疑就处于这样的"空白地区".这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加名税"上,国税总局方面表示,"南京等地对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这无疑也使得地方在政策的制定上的随意性更强。

    要避免"月饼税"、"加名税"的情况在其他领域出现,要使得相关政策既合理,更要合情,还是需要有关部门在标准的制定上更加贴近普通百姓,从人们的实际情况入手,避免伤及无辜。

    网友热议:"月饼税"让月饼变了味

    税收不应主盯工薪阶层口袋

    有网民指出,月饼这类福利物品,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单位对员工的关怀,当税收出现于此时,让这种关怀变了味道。也有网民认为,很多月饼在包装上"华而不实","高价位"基点缴税让人情何以堪。署名"毕舸"的博客指出,就像前两天有关婚前房屋产权加名征税一样,月饼税依然让民众产生明显的不满情绪。单位发放月饼等普通消费品,不应像住房等高额福利一样,一律征个税,而应该在一定数额之内,均可免税。

    署名"月儿弯弯"的微博指出,当蕴含丰富文化魅力与厚重历史沉淀,象征丰收团圆、亲情美满的中秋月饼沦为征税的道具时,寄寓的传统文化元素也会渐渐淡薄,当作为"团圆节"的中秋佳节充满了为"福利月饼"避税而苦苦挣扎的消费者时,不知还有多少价值寄托。

    但也有网民指出,法律和传统如果发生碰撞要遵从法律。网民"梅阳"指出,从市场经济来讲,个人收入应该完全的货币化,从目前来看,因为我们分配的渠道很多,并不完全货币化,如果以对月饼征税开头,逐渐把一切纳入个人收入货币化,就能逐渐规范个人收入。

    有网民指出,"房产加名税"、"月饼税"等税收的出现,其实反映出税收见缝插针的趋势,而且这种征税的对象是普通民众。网民"夏天"指出,如果生活用品税负过重,必然会挤压普通民众的日常消费。如此一来,中国传统文化的礼节基础将岌岌可危,民众应享的节日福利受损,月饼销售市场可能萎缩,相关就业岗位也被削减,这么多负面效应,税务部门不可不正视。

    署名"周俊生"的博客指出,由于制度的不完善,我国个税征收出现了大的偏差,个税流失比较严重,比如资本利得税长期处于"暂不征收"状态,灰色收入更是由于技术上的困难长期无法从税收上建立管理机制。这种状况的长期存在,导致工薪阶层成了个税的主力,而一部分收入渠道广泛的富人却心安理得地处于个税征收的边缘。因此,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更重要的是堵住这方面的漏洞,而不是盯住普通百姓口袋中的"蝇头小利".

    网民"汤燕雯"指出,关税及商品税的税率过高和重复征税的现象,直接导致了国内物价的虚高,必须要减少税负。以买一盒月饼为例,生产销售企业要缴纳营业税、增值税,购买者要缴纳消费税,这些税负成本最终都转嫁到消费价格上,民众成为最后的埋单者。让民众在为月饼的高昂消费税埋单后再缴纳个税,有双重征税之嫌,让人顿生税负不公的感觉。

    微博调侃月饼税:切一角月饼去交税

    关于个税起征点实行的新标准,公司给员工发月饼也需缴税,微博网友对此也是热议纷纷。许多网友更是编造了各式各样的"月饼税"段子,以此调侃史上最憋屈的税种。

    微博网友CarlChen:月饼税!政府什么时候收空气税啊?

    王飞峰:一种税倒下去,千万种税涌上来

    韦小允:税收真是无处不在啊…好不容易有点福利,还要缴税……杯具

    李王子4172010:可惜月饼这东西不能按实物交税。如果还有收实物税的地方,倒可拿上单位发的月饼,到税务局堂前现场每块月饼切下15%,然后说:"亲,这是我的月饼税,亲,拿好。"税务局的月饼肯定足够他们吃到下辈子去。

    近日,媒体报道称,据北京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各公司中秋节所发放的月饼,在缴税范围内,需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的工资内,然后按照工资标准的个税进行扣除。除月饼外,单位所发的大部分福利都需缴税,如果有公司违规没有缴税,若有人举报,会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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