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北京  机械  白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地税局称现行税制中无“月饼税”

   日期:2011-09-0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83    

    针对外界关于"月饼税"的热议,昨天,北京地税作出公开回应称,现行税制并没有"月饼税"这样的一个税种。

    针对媒体热议的"月饼税",税务机关称,现行税制并没有"月饼税"这样的一个税种。实际上,我国所有税种的名称、开征、停征等都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省级税务机关也不能随意开征税种。

    那么,发到手的月饼,为什么要折合出实际价值后加上当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此,北京地税方面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所得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实际上,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将使更多人受益。据透露,9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惠及首都470万纳税人。工薪阶层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约有229万纳税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超过3500元,应依法计算纳税。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