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贾瑞君
通讯员 刘义军 张爱英 报道
本报苍山讯 8月30日上午,在苍山县人民法院科技审判庭内,一起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正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
为预防警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增强监督执法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同时也告诫生产流通经营企业遵纪守法,该县检察院与县府办、县法院会商,组织60多名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和部分生产流通经营企业负责人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我宣布,现在开庭!"上午9:30,担任审判长的该县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陈国军敲响法槌。随后,杨金华、黄新国、黄必武、刘飞、王保军等5名被告人,由法警带入法庭。
庭审中,公诉人利用多媒体示证技术,呈现出一组组文字、图片证据指控5名被告人:2010年9月至2011年4月期间,被告人杨金华、黄新国在没有经工商、卫生和质监等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利用苍山县神山镇东杨庄村一废弃工厂,使用掺有鸡鸭内脏、羽毛等杂物的冷冻鸡鸭油板块为原料,在不具备生产、加工食用动物油的条件下,非法炼制加工食用动物油并销往市场,销售额达150余万元。经检验,其生产、销售的食用动物油酸价严重超标,属于油脂酸败;被告人刘飞在生产、销售过程中负责原料和成品的运输;被告人黄必武向黄新国提供资金10万元用于其生产、销售,并将生产的食用动物油在其经营的调味品店内销售,销售额26万余元;被告人王保军购买杨金华、黄新国等人生产的食用动物油在其位于苍山县城北大棚市场内的批发零售点内销售,销售额29万余元。
法庭上,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称"是有这回事".被告人杨金华当庭不无后悔地说:"以前光想着多挣钱,哪管他什么违法不违法。经过这段时间的教育反醒,我想真心地告诫同行:不是什么钱都可以挣的!不然会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鉴于该案案情重大,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议论纷纷。一食品生产流通企业负责人王大海感慨地说:"虽说审得是他们,但也给我们提了个醒:昧良心的钱不能挣,不守法经营是赚小便宜吃大亏,还是老老实实地赚放心钱吧。"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宋鲁运认为:"以真实案例做'活教材',让执法人员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也给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经营企业负责人打了预防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