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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举报食品问题最高奖30万 媒体举报也可获奖

   日期:2011-09-2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58    

    本报讯(记者 侯莎莎)昨天,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报,本市提高了举报食品安全案件的奖励额度,最高奖金提高到了30万元。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近日修订并实施了《北京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修订稿)》。

    《办法》扩大了受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范围:新闻媒体及媒体工作者在公开披露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前,主动与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协作,提供案件线索或者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对于案件已受理,违法事实确实存在,因其他原因无法作出处罚决定的,但案件调查处理部门确已制止违法行为或清除违法行为场所的,相关部门在对所做出的行政行为及效果做出书面说明后,可适用本办法进行奖励。

    《办法》提高了举报奖励幅度,各层级奖励额度基本翻倍。《办法》规定,给予举报人的奖励金额,可以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举报等级及举报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效果,按照货值金额的5%、3%、1%计算。货值金额按照货品售价进行计算,没有售价的按照市场上同类合格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货值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案件,最高奖不超过10万元;货值金额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违法案件,最高奖不超过5万元;货值金额1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违法案件,最高奖不超过3万元;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违法案件,最高奖不超过1万元;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或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3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办法》特别规定,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案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可以给予举报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业内举报人员,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办法》进一步简化了举报奖励资金的申领程序;案件调查处理部门应当自作出案件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提出奖励意见,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申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应在7日内予以审定并回复。

    对案情重大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者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已正式受理的,案件调查处理部门应当自案件调查终结之日起30日内或者移送之日起10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

    《办法》明确列举了相关职责部门的举报电话,畅通了举报渠道。

    相关部门举报受理电话

    市公安局:83547515

    市商务委:51650386

    市卫生局:12320

    市工商局:12315

    市质监局:12365

    市园林绿化局:84236716

    市农业局:12316

    市药监局:83979811

    市城管执法局:96310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5861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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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暂未发现地沟油回流餐桌

    本报讯(记者 侯莎莎)昨天,在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领导小组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暂未发现地沟油回流餐桌。

    自8月22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行动至今,北京各有关部门已打掉228个涉及"四黑四害"的违法犯罪团伙,抓获675名违法犯罪人员。行动连续破获了"8·30制售假种子案"、"9·8贩卖假烟案"等13起重大制假贩假案件。

    据北京警方透露,昌平公安分局接到外地瓜农举报,称今年年初,从北京圣尼亚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西瓜种子,夏收时发现西瓜内心全部腐烂,无法销售。警方接到报警后,于8月30日会同市农业局等部门对该公司进行联合查处,现场查获"黑老大"、"黑巨人"等6种品牌假西瓜种子72箱,以及大量生产设备。犯罪嫌疑人汪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被昌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9月9日,警方打掉一个制售假名牌高档白酒的犯罪团伙,查获假茅台、五粮液等名牌假酒1400余箱,涉案金额高达2100万余元。

    另外,本市还查处了3个生产毛油的黑作坊。据介绍,这种毛油来源于各种废弃油脂,可用来作为化工原料,本身并不违法,但这3个作坊属无证无照营业。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暂未发现地沟油回流餐桌的情况,另外,对于香精包子问题的调查下周将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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