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广州工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卖“阳澄湖大闸蟹”须提供来源证明

   日期:2011-09-2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92    

    南都讯 记者 游星宇 通讯员 叶华新 何敏斯 朱雯 张少云 卖"阳澄湖大闸蟹",必须提供来源证明!广州市工商部门开展大闸蟹经营销售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个别过期和无授权经营阳澄湖大闸蟹的业户,现场要求其撤架、拆标处理。

    连日来广州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对广州市黄沙水产市场、粤恒丰水产品批发市场、广纳水产品市场等三个涉及批发销售"阳澄湖大闸蟹"的市场进行反复清查,结果显示,整个黄沙地区水产市场经营蟹类的店档进行调查,全面查清经营大闸蟹的登记店档43间,查明能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经营授权书、进货发票等来源资料的合格经营阳澄湖大闸蟹店档只有6间。

    市民发现有出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者,可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举报。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