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内最大一起走私红酒案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62岁的孙希泰被控在6年间,伙同女秘书孟利,通过伪造报关单据等方式,走私高档进口葡萄酒7.4万余瓶,案值4500余万元,逃税总额2027万余元。法庭上,孙希泰解释自己这样做的原因是因"水客"走私占据市场,其出于(企业)生存需要才违法。
被判缓刑后重操旧业
昨天上午10时,手拿一沓材料的孙希泰(如图)被带上法庭,被取保候审的34岁的孟利紧跟其后。孙希泰曾因走私红酒被天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此后,他又重操旧业。
据指控,孙希泰于2004年1月至2009年12月间,指使助理秘书孟利采取制作虚假发票、合同等方法,故意向北京海关低报货物价格、伪报品名、伪报成交方式,将从英国、法国进口的7万余瓶葡萄酒,分58次向北京海关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共计2027万余元。
"对起诉事实没有异议,但我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个人犯罪,而是单位犯罪。"孙希泰说,他这次犯罪确实不对,但也有客观原因。"当时市场如果按正常去卖是没问题的,但由于入境旅客携带两瓶酒是免费的,所以有专门的走私集团每天雇人向境内带酒。"孙希泰说,这种"水客"走私占据了市场,而他们若正常缴税,其价格与走私进来的红酒无法竞争,出于公司生存的压力,他便想先将酒带进来再说。
"在做的时候我们有一个原则,低价酒不低报,高价酒低报。即高价酒报给海关的价格没有包括运费。"孙希泰说,后来又陆续成立另两家公司主要是为了解决发票额度的问题。
听话女秘书制作假发票
大专毕业的孟利2002年到孙希泰的公司工作,起初在公司做货运业务,后来在孙希泰的指使下也参与了走私。在走私过程中,孟利除了负责订货、与外商联系、付款并安排货运,还有就是制作假发票。孙希泰指使孟利在电脑里制作了一套虚假单据模板,包括外贸销售合同、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等,将价格高的葡萄酒品名改成价格低的品名,相应价格也随之改低,用假文书打印出来,由孙希泰加盖假印章。
对于自己的行为,随后受审的孟利表示,自己起初确实不太清楚这是什么行为,老板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等后来意识到了,也只认为这是份工作而已。
"对于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后悔,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孟利确实是在我的领导之下才这么做的,希望能对她从轻处罚。"孙希泰最后陈述说。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走私手法隐蔽六年后案发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侯爱文介绍,孙希泰的作案手段一是低报价格,对于海关比较熟悉的红酒品牌,他一般不会申报,他会选择不太为人们所知的、价格又高的品牌进行低报。二是伪报品名,对于顶级的知名红酒,孙希泰会伪报成价格比较便宜的品名。比如将"拉菲"翻译成"罗斯德古堡",将"拉图"翻译成"莱拓古堡"等,进而低报价格走私入境。
由于隐蔽性比较强,导致孙希泰6年后才案发。为彻查此案,北京海关向法、英等国的出口公司、运输公司进行核实,调查取证耗时近一年,最终获得了孙希泰58次走私红酒的原始证据。
据了解,今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偷逃应缴税额分为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个档次,取消了具体数额的限制,取消了死刑,将最高刑期改为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