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
不能使用ISO标志,不能修改ISO标志为自己的目的所用,只能请求认证机构允许其使用认证机构的标志;
如果组织通过了ISO9001:2008认证,不能仅使用ISO9001;不应声称ISO9000认证,因为ISO9001:2008是系列标准中唯一用于认证的标准;
认证和注册在含义上等效,可以互换使用;但是通过认证的组织不能声称被认可,因为认可是对认证机构的认证;
组织不能声称被ISO认证,因为实施认证的是各认证机构;
利用与产品相关的材料宣传其认证时(如,附在产品、产品标签、产品包装等),可描述为:
――“覆盖本产品生产的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2008”
――“提供此项服务的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2008”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9001:2008认证的组织不能给出产品认证的印象;准确描述组织ISO9001:2008认证覆盖的范围,如果仅部分业务范围通过了认证,不能误导人们认为组织的所有活动和过程均通过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