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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性管理措施(3)

   日期:2011-07-0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92    
食品标签的风险管理作用

我们应当重新认识食品标签的在食品安全性的风险管理方面作用,具体的表现就是对食品安全性的警示作用。比如标注配料表,不仅仅是要让消费者知道食品中含有那些成份,以供选购或消费时参考,同时也提醒对某些食品成份有过敏症的消费者注意避开这些会引起过敏症的特定成份。在欧美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问题争论不休的情况下,一些国家采取了折中的做法,要求生产商对于含有转基因成份的产品进行强制性标签标注,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选择购买。尽管看似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措施,但是在食品安全性有不确定因素时,食品标签的标示确实起到了安全性警示作用。同样,美国食品标签法中的营养标签、营养含量声明、健康声明等规定不仅是在宣传食品的营养理念,也用一种强制性措施来规定必须以醒目的方式在食品标签上进行食品安全性警示。
以食品安全性风险管理为由的食品标签规定当然也会演变成新的贸易技术壁垒。美国从1994年5月8日起实施《食品标签法》,就规定对所有的预包装食品必须实行强制性标签,内容复杂而繁琐,这就大大地增加了产品的成本。特别是其中规定必须标注的营养标签,因标注营养标签而进行的营养成份检测,每种就额外增加了费用约500至2000美元不等,改换标签也要花费巨资。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制造商为此每年就要多支出10多亿美元。世界各地的食品生产、经销商为把食品出口到美国为此更需要花费巨资,由此可以想象这些出口商所要承受的成本压力了。当然对于没有条件或者无力承受成本压力而不能进行食品成份检测的,美国的食品标签法无疑是一种禁止性的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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