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8日电 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11年10月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9个月的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村(户)或私屠滥宰窝点、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为重点,从宰前、宰中、宰后等各个环节入手,集中力量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及犯罪团伙,大力规范肉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到2012年7月底,实现地级以上城市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到2012年底,努力实现城镇销售或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