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合肥市工商局了解到,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该市"临界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将从原先的10家大型连锁超市,逐步向中小型超市推广。
合肥市工商局食品安全处负责人蒋玉林表示,临界保质期食品专柜内的食品,如果过了保质期还没有销售出去,超市必须全部销毁,而不得交由食品生产企业回收处理。据了解,该市去年就已经在合家福、大润发、沃尔玛等10家大型连锁超市试点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区)",将临近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与正常食品区别开来,进行集中陈列销售或降价销售。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存储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出示醒目提示。(鲍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