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云南省质监局通报调味品产品质量抽查情况,有7家企业的部分调味品不合格。
此次共抽查了昆明、大理、曲靖、玉溪、楚雄、昭通、红河、临沧、丽江、德宏等10个州市的88家企业的91个批次产品,抽查重点为我省调味品企业生产的酱油、食醋、酱、味精等,暂不涉及鸡精调味料。
经检验,有82家企业的84个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企业合格率为93.2%,实物质量总体批次合格率为92.3%.
其中,抽取31家酱油合格率为93.8%,抽取13家食醋生产企业合格率为92.3%,抽取25家酱类合格率为92.0%.抽取19家味精合格率为90.4%.
味精监测不合格主要是味精中掺食盐太多。按照国家标准GB/T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根据谷氨酸钠含量和添加物的不同分为味精、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在加盐味精中食盐含量不得超过20%,谷氨酸钠含量不得小于80%,包装上必须标注谷氨酸钠的具体含量。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加大食盐的掺入量,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本次监督抽查有1个样品加盐味精冒充味精,有1个样品加盐味精的食盐含量为64.7%,属严重不合格产品。
抽查过程中还发现酱油中掺水太多,以配制酱油冒充酿造酱油销售。有些企业为降低制造成本,在酱油中掺水太多,以劣质产品充斥市场,进行不正当竞争,从而导致产品质量急剧下降。本次监督抽查有2个标称为"酿造酱油"的样品氨基酸态氮含量严重不足,名不符实。
省质监局已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并责成各州市质监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产品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企业的法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罚过放行。
对于标签不规范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责令立即停止不合格食品品种的生产并召回,对召回的产品和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全省调味品质量监督抽查
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 酿造酱油 / 散装 2011-11-5 氨基酸态氮
永洪酱菜酱油厂
云县云州调味品厂 酿造酱油 桥府 散装 2011-11-3 氨基酸态氮
大理佳宝调味品 酿造食醋 碧溪牌 420ml/瓶 2011-10-16 总酸
昆明市七家酱菜厂 酱 / 散装 2011-9-26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云南易门山里香食品 380g/瓶 2011-10-17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昆明经开区亿金味业食品厂 / 200g/袋 2011-9-26 谷氨酸钠
昆明经开区亿金味业食品厂 加盐味精 / 200g/袋 2011-9-6 食用盐、谷氨酸钠
吴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