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网站发布了《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下称《准入条件》),对除特种葡萄酒生产企业(项目)外的新建企业(项目)和酒庄,在企业规模、原料保障、工艺与装备、质量安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对于这项被称为国内首个葡萄酒行业规范性制度,业内普遍认为主要针对目前混乱的进口葡萄酒市场,打击不规范的中小酒商。也有专家指出,虽然国内大型葡萄酒企业或可因此得利,但新规要真正取得效果,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真正落实到位。
新规设置葡萄酒企准入高门槛
专家称实际作用有待细则落实
记者从工信部网站看到,该《准入条件》对葡萄酒行业的企业(项目)布局与规模、原料保障、工艺与装备、质量安全、节能降耗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监督与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该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针对葡萄酒企业(项目)规模,《准入条件》规定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不包括葡萄酒原酒)的新建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1000千升。新建葡萄酒原酒生产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3000千升。以购入葡萄酒原酒(包括进口葡萄酒原酒)为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的新建和改扩建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2000千升。新建酒庄酒生产企业(项目)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75千升。
根据《准入条件》,葡萄酒企业(项目)的原料保障能力应不低于生产能力的50%.其中,葡萄酒原酒及特种葡萄酒生产企业(项目)原料保障能力应不低于其生产能力的70%;酒庄酒生产企业自有的酿酒葡萄原料保障能力应不低于其生产能力的70%.
近年来,国内葡萄酒消费及投资市场如火如荼,但也夹杂着以次充好、成分造假、哄抬高价等乱象,业界也一直期待相关的行业法规的出台能发挥监管作用。
工信部表示,《准入条件》是为了加强葡萄酒生产加工行业管理,规范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葡萄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局副局长朱思旭指出,该规定对行业整顿的作用,关键还是要看执法部门能否按照规定严格把关,否则只能是形同虚设。也有专家提出,目前这个规定还缺乏配套实施细则,对已建立"不合格"企业的退出机制也没有明确规定,"可执行性还是不太强。"
中小进口酒商首当其冲
龙头企业或将笑到最后
目前,我国进口葡萄酒销量呈快速增长之势,葡萄酒行业利润颇丰。数据显示,2012年一季度我国葡萄酒进口9.9万千升,同比增长11.1%,金额5.7亿美元,同比增长31%.同期国内葡萄酒产量27.2万千升,同比仅增长6.8%,葡萄酒企业收入和利润增长8.1%和13.8%.
有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定对葡萄酒企业自有原料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或将对进口葡萄酒商造成一定的冲击,而国内酒类龙头企业则反而有可能借此获得壮大的机会。
朱思旭介绍,酒商一般通过两个方面来确保"原料保障能力".一方面,他们会采取自己种植,并在吸收其他国产葡萄酒原料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另一方面,通过正常的进口渠道保证稳定的供应量,如与某酒庄签订长期的合同等。"一旦《准入条件》实施后,只会推动酒商的产能规模的不断扩大。"朱思旭说。
数据显示,目前张裕A、ST通葡、莫高股份和ST中葡每年实际的葡萄产量超过行业总产能的40%.其中,张裕A2011年年底在全国已拥有30万亩葡萄基地,2015年其位于烟台经济开发区的张裕国际葡萄研发与制造中心完工后,可年产葡萄、白兰地等25万吨。届时,张裕年产能总计将达到40万吨。
"工信部的规定有助肃清低端散乱的进口葡萄酒市场,规范行业。"而广州布衣兄弟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蒋权也认为,主要针对的国内罐装中小进口酒商,对原装瓶进口的酒商影响不大。目前,国内有不少中小葡萄酒灌装厂规模仅有一两百升,为了降低成本通过大包装进口到国内再分拆销售的方式,而非原装进口。
另一方面,近年来,进口红酒大举进入中国市场,许多原国产品牌经销商纷纷转做进口品牌,也对国产红酒形成非常大的冲击,国内酒企普遍面临经销商流失危机。专家分析,进口葡萄酒渠道利润优势明显,对传统渠道冲击明显。国内厂家仅有张裕直营比例较高,受冲击相对较小,但按照其公司营收和平均价格计算,2012年第一季度的其销量同比下降也达到约15%.而长城、王朝受制于经销模式,业绩更是出现不同程度下滑。
"《准入条件》的出台,或许能拉动国产葡萄酒的销量。"蒋权认为,由于这些中小酒作坊无法达到产能规定,国外进口酒的数量相对减少,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加国产酒的市场份额。(●南方日报记者 牛思远 实习生 陈丽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