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标称“清徐县金福来老陈醋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360ml/袋,生产日期为07.3.20的忠明牌山西陈醋游离矿酸项目和总酸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不合格食品,现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决定对该种食品停止销售。北京市食品安全办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此种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