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女士诉称,今年4月6日,她到北京一家超市购物,在二楼因踩到地面的山药滑倒,当即不能动弹。超市人员对现场情况拍照记录后,将其送到医院,经诊断为右胫骨远端骨折,右外踝撕脱骨折。就医时,超市人员不让她用自己的医保卡,说超市办了保险,并承诺交住院押金。但事后经聂女士多次催要,超市却至今未付住院期间的医疗等费用,只付了15天、每天130元的护工费。聂女士认为,超市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赔偿自己医疗费、护工费、伤残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2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记者 雷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