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汇被爆收购含有瘦肉精猪肉事件引发关注,我国对生猪屠宰和瘦肉精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食品伙伴网特整理相关法规汇总,以供参考。
1.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0〕105号)
2.部委规定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013〕9号)
3.地方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动物产地检疫(暂行)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09〕198号)
贵阳市生猪定点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筑府发〔2005〕77号)
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
关于修改《天津市生猪屠宰销售管理办法》的决定(津政令第21号)
济源市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济政办〔2009〕61号)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张贴《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告知书》的通知(鄂牧医办发[2011]24号)
嘉兴市违禁使用"瘦肉精"及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溯和监管办法(嘉政办发〔2006〕122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辽政发[2011]13号)
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