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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日期:2011-11-28     来源:国际商报    浏览:181    
   记者了解到,由贵州省制定的《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已由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对酱香酒生产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均有详细规定,并可能作为酱香型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核、名优产品评定、出口检验的依据之一。

  近年来,我国白酒行业发展迅速,种类也日益多样化,而酱香型白酒作为其中重要的一员,虽然仅占据0.36%的市场份额,却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为推动酱香型白酒的快速健康发展,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定迫在眉睫。目前,我国白酒市场仍然存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也混乱。

  而《标准》明确规定,酱香型白酒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生产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需以高粱、小麦和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制成,以保障酱香型白酒质量。

  业内人士表示,食用酒精是生产新型白酒最重要的基础物质,采用食用酒精进行勾兑已经成为一些新兴白酒品牌的新工艺,这种新工艺与传统纯粮酿造工艺有着本质的区别。标准中禁止添加食用酒精是对传统工艺的一种坚持,也是追求高质量的一种保证。同时,标准中提出的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实质上是指一些香精香料、甜味剂等添加剂的添加。

  标准禁止使用添加剂,不仅从源头上根除了添加剂非法添加或添加过量的行为,同时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酱香型白酒的饮用安全。

  业内人士也表示,国家标准对企业、对行业来说应该是一个“底线标准”,企业、行业自身的标准应当比这个标准的要求还要严格。作为一个对消费者负责任的企业,就应该以更高、更严格的标准而不是“底线标准”来要求自己,这样才能生产出更安全、品质更好的产品。

  而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对国标的出台大多表现淡定。企业认为,该国标规定比较大众,国标的出台将起到规划行业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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