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不久“家乐福过期小排事件”为例,政府的执法资源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监 管到每个生产者、商店卖场每种商品的有效期。法律法规设定的处罚幅度也需根据违法金额和情节轻重,不可能是因为企业规模大,就该多罚点。如果动辄就要处以数百万的罚款,法律就会失去可操作性,执法就无从谈起。
那么,保障食品安全靠什么?窃以为,要解决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提高食品质量,首先是要立法、依法规范食品的生产、加工及经营行为,同时打击违法行为。但仅靠立法、执法严惩还不够。我国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模式给标准化生产和监管农产品质量带来不便;一家一户小作坊给食品加工质量检验造成了极大困难。农民和私营小业主整体文化水平较低,食品安全意识较差,法制观念较淡薄,要想让业主、农民自觉从事标准化生产是不现实的,怎么办?让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从事标准化生产,带动小作坊业主从事农产品加工标准化,通过农产品质量、食品质量与经济收入挂钩的方式,激发个体业主和农民自觉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同时约束他们的生产行为。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提高食品质量,还能增加农民收入,是一种极有潜力的农业发展模式。此外,加强荣辱观教育。政府和行业组织应制定企业诚信经营的行为准则,推动企业通过承担比法定义务多得多的社会责任取信于消费者,而消费者也会以此标准要求企业,评价企业。只有企业都意识到了建立与消费者互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才不会有“家乐福过期小排事件”、“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等重演。
一言以蔽之,保障食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立法”、“监管”、“道德”、“产业化”同行,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