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要求,农业部将于12月5日开始至15日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日前,农业部发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办法》(农市发[2007]36号)。
验收任务主要是检查全国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地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检查重点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了解成效,发现问题,监督整改。验收内容主要是4个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100%纳入农业部门监管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是否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是否进一步下降;农资经销门店是否经营5种禁用高毒农药,收缴的高毒农药在12月15日前是否100%销毁。
验收工作按照资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组将按照检查的实际情况对专项整治的总体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评价。验收组向受检省农产品整治组反馈验收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国农产品整治组将通报表扬考核成绩优秀的省份,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省份,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