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丁 莹)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验收或授权)等认证行政许可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强化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加强对许可对象的有效监督,提升认证行政监管水平。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将以《行政许可法》、《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及《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验收或授权)等行政许可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为对外公开、行政许可程序和内部工作规范、技术评审管理、许可时限控制、收费管理、行政许可后的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建立7个方面。检查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时间截至2010年5月20日;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时间为2010年6月至7月。
据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认证行政许可是认证行政监管的基础工作之一。此次执法检查将全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创新和完善实验室资质认定许可程序,规范许可过程,提高执行力,减少行政风险,提高行政效能,严格依法行政,提升认证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