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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学校饮用水须经监测后方可使用

   日期:2011-09-2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96    

    秋季开学以来,个别学校出现群体性学生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事件,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昨天(天津)市教委下发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各学校要重点检查食堂设施设备和供水设施,饮用水要经过卫生部门进行水质监测后方可使用,并把校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要做好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清除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饮用水要请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要认真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工作,清理卫生死角, 重点抓好垃圾、污水的处理以及厕所等重点部位的卫生管理,切断肠道传染病传播途径。

    另外按照要求各学校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严把病从口入关。

    各学校要做好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以及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供水设施运转维护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情况,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和相关措施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使学校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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