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依据的标准是《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标准主要分为三部分,即农场基础标准(如《良好农业规范 第2 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2)),种类标准(如《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3)、《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4)、《水果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5)、《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6)和产品模块标准(如《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7)、《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10)、《茶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12)、《大黄鱼网箱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23)等)。
开展认证时,对相关标准要配套使用,如对水果种植进行认证时认证依据的标准除《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2)通用标准外,还应使用模块标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3)和产品标准《水果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5);
又如对牛羊养殖进行认证时要依据《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2)、《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6)和《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7);
再如对罗非鱼池塘养殖进行认证,需依据《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2)、《水产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13)和《水产池塘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14)、《罗非鱼池塘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19)。
以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申请认证时还需满足质量管理体系(CNCA-N-004:2007《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附件4: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要求。